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还有不懂的也可以打电话给西安逸诚财税的会计,我们的会计会帮您解决财务问题,029-88748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