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两天!个税经营所得汇算即将截止,请抓紧办理!

各位老板、个体户、合伙人朋友们,请注意!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进入最后倒计时!距离3月31日法定截止日期,仅剩最后两天!逾期未办理,不仅可能产生滞纳金,还可能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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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需要办理?

(1)个体工商户业主: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其自然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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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点提醒

办理期限:2026年3月31日。

办理内容:对2025年度(即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经营所得进行汇算,计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与已预缴的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办理渠道: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进行申报:

(1)线上办理(推荐):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APP端),通过“经营所得(B表)”或“经营所得(C表)”模块进行申报,方便快捷,随时随地可操作。

(2)线下办理: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前往被投资单位所在地或您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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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1)“多退少补”是核心:汇算后,如果您预缴的税款多于全年应缴税款,可以申请退税;如果少于应缴税款,则需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税款。

(2)逾期后果需重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如果产生应补税款但未按期缴纳,自汇算期结束的次日(4月1日)起,将按日加收滞纳金,同时可能对您的纳税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影响。

(3)检查是否已办理:如果您是单位的雇员,只取得工资薪金收入,那么您无需办理此项经营所得汇算。您需要关注的是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4)不懂就问: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和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及时准确完成汇算清缴,既是守法诚信的体现,也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再次提醒: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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