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多个任职单位,该向哪里办理年度汇算?

问:我有多个任职单位,该向哪里办理年度汇算?

答:如您一个纳税年度当中就职于多个单位,您可以在其中任意选择一个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作为您的年度汇算税务机关。该税务机关将负责受理您的纳税申报、为您办理退(补)税,进行后续管理并为您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

如,您 2024 年在 A 单位上班,2025 年 1 月跳槽至 B 单位,您年度汇算应当向 A 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如,您 2024年 1-8 月在 A 单位上班,9-12 月跳槽至 B 单位,您年度汇算可向 A 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以向 B 单位所在 地税务机关申报。


02

问:我有任职受雇单位,该去哪里办理年度汇算?




答:如果您上一年有任职受雇单位并且取得了工资薪金,您需要向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03

问: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向哪个税务机关办理?




答: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汇算申报。


04

问:我是个外国人,但属于中国居民个人,年度汇算时我已离开中国,该向哪里办理?




答:如果您在 2025 年 3 月 1 日前需要离境,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或者您可在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间向 2024 年支付或者负担您综合所得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从多处取得综合所得,可以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如您在年度汇算时已离开中国,推荐您通过网络方式(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


05

问:我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延期申报?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汇算清缴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上一汇算清缴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完成汇算清缴。


06

问: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异议申诉流程是什么?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综合所得等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先行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确有错误且扣缴义务人拒不更正的,或者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无法与扣缴义务人取得联系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APP、网站等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07

问: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怎么办?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按照实际取得综合所得的时间,确定综合所得所属纳税年度。

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以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为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


08

问:以前未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补税的,今年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汇算清缴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的,需在办理以前年度汇算清缴补税、更正申报或者提供资料后申请退税:

(一)未依法办理以前年度汇算清缴补税的;   
(二)经税务机关通知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存在疑点且未更正申报或提供资料的。


低价透明

统一报价,无隐形消费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售后无忧

服务出问题客服经理全程跟进

在线咨询 一键通话 一键导航